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文物犯罪的规定
2015年04月01日 13:51:36 来源:中国书画收藏频道
中国十分重视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在《刑法》中列出独立章节规范对文物犯罪的刑罚。
依据《刑法》有关条款,对于一切妨害文物管理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さノ?、省级文物?;さノ坏奈奈?;故意损毁国家?;さ拿す偶G榻谘现氐模还鸹俟冶;さ恼涔笪奈锘蛘弑蝗范ㄎ氐阄奈锉;さノ弧⑹〖段奈锉;さノ坏奈奈锒斐裳现睾蠊模唤詹氐墓医钩隹诘恼涔笪奈锼阶猿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都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打击文物犯罪的态度是坚决的,力度也愈来愈大。《刑法》的实施,为文物?;な乱档姆⒄固峁┝饲坑辛Φ姆晌淦?,有力地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易笑薇)